外交官是派往其他国家处理外交事务的人员。由于人员多、关键岗位多,岗位职称晋升机制早已实行。
1.外交职务
包括:特命全权大使、代表、副代表、公使、公使衔参赞、参赞、一秘、二秘、三秘、随员等10类。
由于单纯的职务晋升不能完全体现个人资历等,所以设置了外交官衔。
二、外交官衔
包括:大使、公使、参赞、一秘、二秘、三秘、随员等。
可以看出,外交职位包括10类,外交职称包括7级。由于两者的名称相差不大,因此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。
三、行政级别
包括:副部、正部、副部、正部、副部、正部、副部、科员。
驻外外交人员的外交级别是根据其在驻外外交机构中的职务、公务员级别及其外交工作需要确定的。
以下根据外交立场一一分析:
1.特命全权大使。授予大使衔。
行政级别多为司级,如驻韩国、墨西哥大使等。副部长相对较少,只存在于美国、俄罗斯、朝鲜等少数具有重要对外关系的国家。副主任比较少,只存在于一些驻外小国,而且随着发展只会越来越少。
2.代表和副代表。授予大使、公使、参赞衔。
行政级别对应副部级、正厅级、副厅级。例如,常驻联合国代表为副部级,常驻联合国副代表为正司级。
3.公使兼公使衔参赞。授侍郎衔。
一些重要的驻外使馆,如驻美国、驻德国大使馆,都有部长。特命全权大使之后的级别,属于使馆副职。
公使衔参赞存在于大多数驻外大使馆或代表团中。他们在大使之后,一般被称为“馆长”。此外,经商处和文化处由于地位重要,一般都会有公使衔参赞。公参对应行政级别为副处级。
4.顾问。授予参赞军衔。
参赞有辅导、表扬、协助使馆事务和大使的意思。大多数驻外大使馆都有参赞。辅导员对应的行政级别是主任级,少数达到副主任级。
5.一秘。授予一等秘书军衔。
驻外使馆内设有处,一般协助参赞或处长开展工作,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处级。
6.二等秘书。授予二等秘书称号。
驻外使馆各设处级,领导一些重要领域的工作,相应的行政级别为副处级。
7.三等秘书。授予三秘称号。
每个驻外使馆都设有处室,负责某些具体的工作,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公务级。
8.随员。授予随员称号。
每个驻外使馆均设有处室,承担具体的一线工作,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分处级。
关于公使衔参赞级别(外交职务和外交官衔、行政级别)的介绍到此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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