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的居住权,顾名思义,只有居住的权利,没有转让或倒卖的权利。如果需要更改,则取决于之前设置的人。改变。那么,居留权可以继承吗?一起来看看点创网带来的详细介绍吧!
居住权可以转让吗?
居住权不能转让。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约定占有、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。居留权是在注册时建立的,是个人的,不能转让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六条,居留权人有权占有、使用他人的居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益物权满足生活和生活的需要。
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,居留权无偿设立,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设立居留权,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居留权登记。居留权在登记时确立。
第369条,居留权不得转让或继承。有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居住权能否继承
居住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,不能继承。
[法律依据]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,包括:
< p>(一)市民的收入;
(二)市民的房屋、储蓄和生活用品;
(三)市民的树木、牲畜和家禽;
(4)公民的文物、图书;
(5)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;
(六)公民的著作权、专利权中的财产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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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。
房子的居住权是否有效?
房子的居住权不是随时都有的。这取决于业主和住户签署的协议的期限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签订房屋居住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,且该协议系自愿签订,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共秩序强制性规定的并做好风俗习惯,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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